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我校学生自立自强、知恩感恩,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根据《36365快速检测中心2024年党政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37-29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三、奖项设置

评选5“自强之星”,5“自强之星提名奖”。

四、参评条件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2.自立自强,在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榜样作用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3.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4.往届“自强之星”获得者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不再参选。

五、评选流程

(一)学院推荐阶段(37- 314日)

各学院以“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为契机,举办院级自强之星选拔活动重点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中充分挖掘自立自强候选人,并通过院级新媒体平台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推荐候选人名额详见《各学院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3月15日16时前,各学院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zx6066@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学院+“自强之星”候选人材料

(二)初评阶段(315-321日)

学校将组织由师生代表组成的学院初评小组进行互评,从各学院推荐的学生中遴选出10“自强之星”候选人。

(三)网投阶段(322-324日)

采取网络展示方式,通过微信平台展示10名候选人的先进典型事迹,全校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该环节成绩作为最终成绩的10%计入总成绩。

(四)终评阶段(325-329日)

1.由学校组织“自强之星”现场评选分享会,采取现场演讲形式,由评委进行现场评定,该环节成绩作为最终成绩的90%计入总成绩。评选分享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网投阶段和终评阶段的成绩,最终确定并现场公布2024年度“自强之星”获奖名单。

(五)总结宣传阶段(4月-6月

各学院重点做好本学院自强之星”事迹宣传,制作新媒体产品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平台等进传播,在学生中弘扬自立自强精神,营造浓厚氛围。

六、材料要求

1.《36365快速检测中心2024年度“自强之星”申报表》(纸质版)

2.××学院“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

3.先进典型事迹单行材料:2000字左右,内容简洁、重点突出(A4纸正反面打印,标题小二黑体、正文仿宋-GB2312,固定行距22磅);

4.个人照片:1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个人生活照2-3张;

5.其他支撑材料。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度挖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将其作为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励志教育的契机,深度挖掘师生认可度高、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自强之星在大学生群体的榜样力量。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学院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求真务实,把好质量关,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在评选活动启动前和结束后,大力宣传优秀典型,营造不畏艰难、在逆境中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学生处     

20243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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